<案例> 


    小葉於102.04102.10任職於第一房屋敦南店為房屋仲介,初

到職時,小葉即與第一房屋簽約約定,無底薪,但每成交一間房屋

,公司應給予獎金五成,並承諾若有違約情事將支付公司100萬元的

懲罰性違約金。小葉離職時,依契約向公司要求成交5間房屋,共45

萬的獎金,但公司卻以小葉違反契約競業禁止條款,應支付公司1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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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案例> 


    從事直銷業務的郭小姐某日中午騎機車至喜洋洋社區拜訪客戶,

當她騎到社區地下室的停車場時,因為光線昏暗,加上自己又沒開大

燈,因此不小心撞到地下室堆置的雜物,導致機車損壞,自己的門牙

也斷裂。郭小姐因此向喜洋洋社區管委會請求賠償,但管委會說,依

法律管委會並不具有民法上的權利能力,郭小姐不能向管委會求償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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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案例>


    黃先生將位於台北市羅斯福路的房屋出租給心雲科技公司,並和

心雲科技公司的邱老闆訂立租賃契約,雙方約定租期自民國1016

1至民國103531日止,租金每月新台幣4萬元整,每月月初

邱老闆並繳交二個月的押租金共8萬元給黃先生。不料,心雲

公司因景氣低迷,自1026月就開始積欠租金而且拒絕搬遷,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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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 某大公司總經理夫人林小姐到五星級的A飯店參加好友喜宴,離

開時不小心在飯店二樓大門口的人行坡道上摔倒骨折,林小姐認為

飯店的人行坡道坡度太陡才導致她骨折,於是向A飯店求償。但A

店認為已經在坡道旁豎立「行人坡道,小心摔倒」的警告標誌,完

全是林小姐自己不注意才摔倒受傷,因此拒絕賠償。受傷骨折的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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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案例>


    住在淡水的吳先生夫婦為了小孩的教育問題,想要尋找升學率高

的優良學區,經過千辛萬苦的挑選,終於在XX房屋的仲介下,以1680

萬的價格向劉先生購買位於南海路附近、屋齡近30年的頂樓房屋。交

屋後,全家才搬進去住不到三個月,有天晚上颱風下大雨,屋內浴室

及陽台的天花板竟然嚴重漏水!買到漏水房屋的吳先生該怎麼辦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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