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案例>
黃先生將位於台北市羅斯福路的房屋出租給心雲科技公司,並和
心雲科技公司的邱老闆訂立租賃契約,雙方約定租期自民國101年6月
1日起至民國103年5月31日止,租金每月新台幣4萬元整,每月月初
支付,邱老闆並繳交二個月的押租金共8萬元給黃先生。不料,心雲
科技公司因景氣低迷,自102年6月就開始積欠租金而且拒絕搬遷,請
<案例>
黃先生將位於台北市羅斯福路的房屋出租給心雲科技公司,並和
心雲科技公司的邱老闆訂立租賃契約,雙方約定租期自民國101年6月
1日起至民國103年5月31日止,租金每月新台幣4萬元整,每月月初
支付,邱老闆並繳交二個月的押租金共8萬元給黃先生。不料,心雲
科技公司因景氣低迷,自102年6月就開始積欠租金而且拒絕搬遷,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