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案例>


    黃先生將位於台北市羅斯福路的房屋出租給心雲科技公司,並和

心雲科技公司的邱老闆訂立租賃契約,雙方約定租期自民國1016

1至民國103531日止,租金每月新台幣4萬元整,每月月初

邱老闆並繳交二個月的押租金共8萬元給黃先生。不料,心雲

公司因景氣低迷,自1026月就開始積欠租金而且拒絕搬遷,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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